1月4日清早一上班,某龙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冒着纷飞大雪,来到如皋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向庭长黄爱平赠送了一面“为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锦旗。
原来,某龙集团公司在2016年以多名职工名义向如皋某商村镇银行借款数笔用于公司经营,总金额高达六七千万元,并由某龙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进行担保。后因行业不景气、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如皋某商村镇银行向如皋法院提起诉讼,共计四十多起案件。
多名职工被诉后,情绪激烈,对公司怨愤连连,并多次信访。得知案情后,黄爱平召集银行与某龙集团公司的负责人协调处理此事。银行因决策程序等各方面因素,不愿意放弃任何权利。前后召集协调多达十余次后,双方最终达成了一揽子方案,妥善化解了四十余名职工的心头难题,同时如皋法院对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也及时发出了司法建议。
某龙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此连连称赞:“这个庭长不简单,花了这么多时间精力,实实在在地为我们企业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