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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倔老头送锦旗致谢

 
2018-01-02 11:08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徐 敏  阅读: 次  打印

 “张局长,你们真的是秉公执法,以前我错怪你们了,对不住啊!”元旦前,年过七旬的周某冒着严寒赶至南通港闸区法院,将“为民做主,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局长张善华手中。

三年前,老周驾驶电动车正常行驶时被卢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撞倒,事故导致老周留下六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是卢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便不再支付其他费用,2014年港闸法院判决卢某还需支付老周各项费用合计13万余元。但卢某一直拒绝履行,老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港闸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依法查询了卢某的财产,只执行到部分财产。而卢某为应对法院执行,常年在外打工,并变卖财产,故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港闸法院只能将卢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周对此非常不能理解,虽然承办法官多次向老周进行法律释明,但老周不为所动,一时间,老周几成一个信访专业户。

2017年,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汽车买卖合同案件时,一位卢姓人员提出了执行异议,基于职业的敏感性,承办法官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库后发现该卢姓人员正是当年未执行到位案件的卢某。于是,承办法官立即以处理执行异议案件的名义约卢某来院谈话。卢某自以为所涉执行案件已过3年,应该没人记得,淡定地来到港闸法院。当承办法官与卢某谈完执行异议案件,提醒其是否有其他案件未履行完毕的时候,卢某仍心存侥幸,狡辩自己没有财产。因为卢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港闸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此时,卢某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导致的后果,连连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后经承办法官协调,卢某与老周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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